铁岭县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 (记者/刘红丽) 今年,铁岭县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目前,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预计9月中旬结束。
2011年,铁岭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在铁岭县教育局成立“铁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7-8月,铁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安排专人进驻铁岭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面向铁岭县户籍的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今年5月,铁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向铁岭县高级中学和铁岭县职教中心的应届毕业生开展了政策宣传工作。截至8月末,已为167名在校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111万元,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提供了有效保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责任编辑:大漠孤影 本期编辑:常诗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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