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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峻峰)记者5月27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决策部署,繁荣活跃我市汽车消费市场,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
活动总体安排
活动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依据。
参与企业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择优选择参与汽车零售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参与企业。
消费券发放范围为,所有在淄博市购买新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活动方式
发放购车消费券。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50%。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金额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6种。
消费券发放标准为,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依据,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依据,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旧车的时间要在活动时间内(5月22日至6月30日),以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时间为准。
活动中,还进行新车分期手续费让利优惠和车辆保险费让利优惠。参与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手续费让利优惠。消费者选择在参与活动的银行办理汽车分期的,可以享受相关银行给予的让利优惠。消费者选择在参与活动的保险公司购买新车保险的,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给予的商业保险价格让利优惠。
政策条件
消费者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车,取得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开票日期在活动时间范围之内;消费者在淄博购买新车保险,取得淄博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已在山东省内上牌落户。
消费者补贴流程
消费者将身份证、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税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淄博市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等材料的扫描件,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需同时提交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扫描件,于10月31日前,向云闪付APP提交申请。云闪付APP资料上传用户须与车主信息一致。
云闪付APP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按发放标准以银联红包形式发放消费券。红包没有消费期限,不可提现,可用于购物、餐饮、燃油、信用卡还款等各种消费。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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