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0月13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
与此同时,《通知》显示,兴化市还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此外,《通知》还提出,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拆迁安置房的,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分别调整为房屋总价的80%、70%;购买二手房、房改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修、建工程造价的60%。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