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社长整理咨询深圳缴纳公积金,现在想在福州买房,深圳公积金说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买房,请问在福州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满足以下几个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购房贷款的办理条件:
1、凡户籍在福州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闽侯县、福清市、长乐区、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夫妻一方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2、贷款用途必需是用于购买长乐区及六县(市)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3、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4、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
5、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不含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
6、职工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
7、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8、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9、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10、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11、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条件。
12、夫妻一方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需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为主贷人申请贷款。
13、职工应在购房所在地,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14、福州地区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异地贷款受理范围及受理地址:
(1)户籍在鼓楼区、晋安区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8号建设银行六楼)
(3)在全国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能源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5层)
(4)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的,需由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向其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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