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欣欣珲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承哲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相关事宜;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就筹备、召开珲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李承哲强调,要克服惯性思维和懈怠思想,牢固树立精益求精的态度,始终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精心设计好大会的每一个环节,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避免出现纰漏和失误,全力保障大会圆满成功。公安、信访、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完成好大会保障性工作;乡镇、街道各代表团,要精心组织和保障好代表参加会议,履行好义务和权利,把这次大会开成高标准的会议、圆满的会议、鼓劲的会议、体现珲春精神的会议。会议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请客吃饭;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杜绝拉票贿选;严格落实大会纪律要求,杜绝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视组织纪律等行为。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忠、潘云华、崔胜龙、赵勇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成松今,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剑波,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组成部门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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