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礼富 记者 黄雪莹)近日,珲春农商行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6-2018年度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行继“2013-2015”年度后再次荣获该称号。
近年来,该行结合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高素质员工队伍的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推动各项改革和业务顺利进行。截至2018年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达93亿元,全市占比40%,较2016年末增加了1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75.3亿元,全市占比45.8%,较2016年末增加了19.3亿元;外汇业务结算量达3.39亿美元,同比增长40.08%。2016-2018年间实现净利润6.5亿元,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46.5亿元,累计缴纳各项税金2.3亿元。
同时,该行积极打造企业文化,加强“五小建设”,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先后开办60余种适合小微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满足了企业及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为全市6600多家中小微企业、277800多个人客户提供了各种金融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