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业文)今年以来,珲春市继续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开展清“四乱”工作,切实把河湖管好、管住、管出成效。
为全面整治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珲春市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各市级河(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开展工作,各乡镇、水利、环保、国土、林业、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在全面摸排中力争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逐一建档立卡,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对清除难度较大、执法依据不足的,组织召开多部门协调会,研究商讨整治措施,确保依法依规清理整治。目前,全市“清四乱”点位41处已全部完成销号任务。其中,清理“乱占”20处,“乱堆”15处,“乱建”6处。
为确保整治效果,珲春市积极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通告,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动员引导力度,各相关部门紧密联系,累计清淤疏浚河道7公里,清理淤泥及各类垃圾近40万立方米,清除河道内河滩地“假大棚”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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