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业文)疫情发生以来,珲春市纪委监委派驻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强化“战时”意识,突出抗“疫”重点,采取多种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实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纪检监察组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盯紧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重点检查派驻单位是否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执行,持续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坚持做实一线监督,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截至目前,对市市场局禁止活禽市场销售、重点场所消毒、用药质量监管、用械质量监管、市场价格监管和应急保障宣传等工作情况进行了10余次督导检查,现场提出问题建议12条,结合《关于珲春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等,监督督促关闭活禽市场2家、专卖店3家、宠物店13家,责令2处鹿茸制品销售摊位和4处林蛙销售摊位停止销售,对市内四大农贸市场和八大商超等经营场所累计消杀2561次。
自餐饮单位恢复营业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紧盯热点问题,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大案要案、舆情事件等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做到及早参与、全程监督,监督督促市市场局对复工后店内人员健康管理、经营场所卫生、“健康码”制度实施等做出详细要求,持续对复工餐饮单位开展“过筛式”巡查,并进行“走访式”备案。持续开展案件专项监督,对每个工作组重要案件的案情研判、现场检查、立案处罚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对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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