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珲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决定,对在“文明珲春”建设中涌现出的珲春市“道德模范”和文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为在全社会营造学做模范、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本报今起开设“学习身边榜样,共建文明珲春”专栏,集中报道被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的于晓芳等10名同志,以及被授予“文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让我们以榜样为标杆,为先进所激励,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准,大功率释放个人和集体正能量,为建设“文明珲春”和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税”月有痕,大爱无疆。她巾帼不让须眉,始终以一颗赤诚之心,尽心尽责呵护着国家的厘厘税金;她以满腔的热情,二十年如一日,躬耕践行着她对税收事业的热爱。2018年5月,她荣登“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榜”。她就是珲春市国税局副局长——于晓芳。
工作中,于晓芳坚守岗位,永远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生活上,于晓芳始终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关心同事。1997年7月,她从吉林省税务学校毕业,被分配到珲春市国税局珲春分局市场所。当时,市场所最难的工作要数对肉摊的税收征管,个别摊主一见税务人员过来,就抵触地喊着:“生意不好,没钱缴税。”于晓芳并没有退缩,她用自己的毅力和勇气劝导纳税户,全力做好税收工作。
由于工作出色,2002年,于晓芳被调到市国税局办公室工作。期间,她身兼数职,既要负责财务、会务、办公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还负责绩效、公文、档案、信息宣传报道、税收科研等工作。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她从未懈怠,坚持抓好每一个细节,撰写好每一份材料,设计好每一块图板,每天的工作时间平均达到12小时以上,有时还加班到天明。尽管如此,她从未耽误过第二天的工作,犹如一个上满了发条的钟表,一刻不曾停歇。2016年12月,于晓芳担任市国税局副局长,但她仍坚持把“根”扎在一线,经常走访企业,上门送政策,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的意见需求,及时解决企业涉税问题,既做税收政策的“宣传员”,又做企业的“服务员”。
于晓芳在工作上是“行家里手”,在生活中还是好儿媳、好母亲、好妻子。对于妻子的辛苦,于晓芳的丈夫总是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她始终尽心尽力地照顾公婆,2010年婆婆得了脑梗塞以来,生活不能自理,她就照顾老人的一切,为婆婆端屎端尿,给她洗脚、洗澡、按摩。2011年10月发现公公得了肺癌,全家人沉浸在悲痛中,她坚持给老人喂饭,洗脸,每天晚上给老人泡脚。孝敬公婆的同时,她也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女儿,经常回家帮助爸妈做家务,给老人做饭,给他们送去衣物、水果。正是在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下,她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获得省级、州级优秀税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连年被评为全省国税指南优秀通讯员、全市优秀信息员。
“踏实工作,尽力帮助群众做一点事情,我十分愿意也很开心。”这是于晓芳的获奖感言。于晓芳不曾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豪言壮语,她只是用一颗虔诚的奉献之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努力把每一件事做好、把每一项工作做好,用勤奋和真诚书写了绚丽的奉献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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