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院提出的对该破产重整企业进行信用的司法建议,我行高度重视,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当看到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的复函,白城中院民三庭庭长张国君长出了一口气,半年多的心血没有白费,一个又一个困难的解决,也让重整企业的道路越来越宽敞。
天威(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18年11月20日受理立案,是白城地区受理的第一件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协调会议17次,深入企业一线调研解决问题9次,撰写各类法律文书、报告30余份,并多次赴长春、保定、石家庄、牡丹江等地帮助企业联系重整事宜。2019年9月26日,白城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批准大安天威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但是,新的投资人河北斯卓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在重整计划草案执行中,发现大安天威在重整前存在不良的征信记录,严重影响企业重整后的经营,急需对征信记录进行修复。为此,大安天威管理人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向信息提供者中国农业银行大安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白城支行以及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给予重整后的大安天威修复不良信用记录和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为帮助企业解决此问题,改善营商环境和生存环境,积极促进重整制度有效落实和发挥应有的效果,白城中院向中人民银行白城支行发出一份4千字的司法建议书,不仅指出了重整企业面临的信用修复问题和信用修复目的、修复途径,还介绍了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推动出台的全国第一个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地方性会议纪要的“温州经验”。提出“希望贵行积极协调有关方面,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的殷切希望。
针对该司法建议,中国人民银行白城支行复函对白城中院在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地方经济稳定所做的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对此司法建议,白城支行高度重视,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其他省市成功案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复函回复,重整企业可采取信息主体自主解释途径予以解决,即该公司通过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窗口,采取在征信报告声明板块大事记中进行记载的方式,将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相关内容向信用报告使用者进行展示,切实发挥企业信用积累的积极作用。
收到复函后,白城中院第一时间向企业转达了复函内容,积极沟通具体操作事宜。3月16日,白城中院向中国人民银行白城支行征信管理中心出具了《关于重整企业天威(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修复信用记录的函》,函请该中心配合做好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3月18日,该企业已经向征信管理中心提交了全部材料。信用恢复问题正在按照程序逐步落实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星植 通讯员 陈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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