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3月13日讯(姜新 记者何琳娣 王瑞)1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秘书长常晓春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审议稿);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设立“吉林省企业家日”的议案》;审议《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白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松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白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关于增加发行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侯淅珉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开展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关于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