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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合同纠纷案或现转机 北京高院已裁定发回重审

2018-12-24 16:55:23来源:金融界网站

  不久前,李亚鹏的一起合同纠纷案败诉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近日该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布民事裁定书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12月10日的裁定:一、指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相关报道】投资雪山小镇欠4000万3年未还 李亚鹏被列为被执行人

  10月30日,武侠文学一代宗师金庸溘然长逝,引发了大众对于“一个时代结束,从此再无江湖”的感慨。

  相较于金庸离世再度掀起的“经典武侠”观剧热潮,央视版《笑傲江湖》中令狐冲的扮演者李亚鹏近期闯进公众视野,却是因为另一件事。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执行信息网“被执行人信息”一栏中的“李亚鹏”,即为知名艺人李亚鹏,事因为合同纠纷被判支付4000万元未执行。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被执行人信息”显示,李亚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为“1971年”(和李亚鹏公开的出生日期吻合),立案时间是2018年4月9日,执行法院为朝阳法院,案号为(2018)京0105执7240号。此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被限制消费”信息中并没有李亚鹏。

  对此,有法律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被执行人只是一个身份,属于中性词,并无任何褒贬之分。通常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被告便成为被执行人。如果被告在判决书上规定的日期内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大众口中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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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4000万

  那么,这位曾经的内地偶像剧鼻祖,转战商界后亦不乏星光的公众人物,缘何多了一个“被执行人”的新身份?

  中国裁判文书显示,李亚鹏(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以下简称“雪山公司”)、其兄李亚炜(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友联公司”)之间存在民事合同纠纷。

  根据北京市三中院作出的判决,泰和友联公司一审向朝阳法院起诉,要求李亚鹏、李亚炜、中书公司(全称“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之一)连带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欠款4000万元和利息、公告费等费用。

  曾经的商业合伙伙伴为何对薄公堂?

  《国际金融报》记者曾实地探访由李亚鹏投资主导的丽江雪山小镇项目,并复盘过该项目折戟沉沙、几经转手后的经济纠纷。

  2008年11月3日,在云南丽江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雪山公司可以称之为李亚鹏商业梦想的起点。

  彼时李亚鹏出资450万元(占股90%)与其兄长李亚炜(出资45万元,占股9%)、友人孙海浩(出资5万元,占股1%)共同成立了这家以丽江当地房产开发为主的投资公司。李亚鹏为第一大股东,手握实控权。

  当时35岁的李亚鹏,是否已经在脑海中构思出了艺莲坊项目(即阳光100雪山艺术小镇)尚不得而知,但可以知道的是,在随后的几年中,雪山公司接连迎来几轮增资扩股,实现了注册资本52.3倍的增长。

  根据起诉书描述,2012年7月,泰和友联公司基于对李亚鹏个人的认可,以600万元入股了雪山公司。伴随着雪山公司的不断增资,最终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占股10%。

  根据合同规定,雪山公司向泰和友联公司承诺若项目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雪山公司原股东独立承担。雪山公司确保泰和友联公司全部权益不低于1亿元,且3年开发周期届满后,泰和友联公司可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换言之,有李亚鹏公众人物身份做背书,加之颇高的保底收益,是泰和友联公司入股雪山公司的直接原因。

  2015年4月17日,李亚鹏等三名被告出具承诺函,不得变相稀释泰和友联公司在雪山公司的10%的股权,承诺原告公司董事会权利,以及雪山公司原股东承诺于2015年7月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如有困难可陆续支付,时间截至同年底,李亚鹏及中书公司提供股权担保。

  然而,眼看3年开发周期届满,李亚鹏却因为运营不利,拟出让所持有的雪山公司股份,这与泰和友联公司的投资初衷相违背。后经李亚鹏等原股东承诺,泰和友联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李亚鹏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港股上市房企——阳光100低价收购,条件是李亚鹏以到期债权的形式,于2015年7月向泰和友联支付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付款期限届满后,对于泰和友联的《催款通知函》,李亚鹏方面并未履约。泰和友联只好一纸诉状,将李亚鹏等人告上法庭。

  随后,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自愿承诺支付4000万元,支付期限届满,应该履行承诺。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判决生效后支付4000万元和利息等费用。随后两位被告上诉。

  经审理,北京市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对于这一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双方后续的处理态度,《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董华亮,其表示公司有规定,不方便回复。

  泰和友联的委托代理律师则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后续处理方面,万事皆有可能。”

  《国际金融报》记者试图与李亚鹏本人取得联系,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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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鹏的中书版图

  随着黄晓明、赵薇等演艺界人士与资本市场联系密切的新闻相继曝光,“演而优则导”向“演而优则商”转变早已是娱乐圈不争的发展路径。

  李亚鹏也不例外,有心专事商业的他为此完全放弃演艺事业,因为“演员不足以表达他的全部思想”。

  随后,李亚鹏从自己最熟悉的传媒领域入手,在嗅到地产持续升温的热度后,地产大亨,成了他想要实现的身份。

  为此,李亚鹏倾力打造了一个多元化的中书版图。

  和很多公众人物一样,李亚鹏的这些版图中,贴上其自己标签的并不多。公开示人的大多是其母张萍、其兄李亚炜,以及多年的财务伙伴曹芝梅。这20多家中书系公司涵盖了地产、酒店、投资管理、餐饮、传播等多个领域。

  这些公司包括北京中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书道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书艺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书雅集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贰拾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培德餐饮有限公司、北京培德书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厚润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除了担任法人,张萍同时也是北京对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馥园宫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锦尚志科技有限公司、影投客(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股东。

  李亚炜担任法人的多为传媒公司,包括北京世纪春天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东阳万瑞达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东阳世纪春天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山西太行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而此次折戟的雪山小镇可谓李亚鹏商业版图的一个集大成项目,按照他最初的设想,其一手打造的涵盖酒店、教育、项目投资、餐饮、传播行业的“中书系”中多家公司都将在雪山小镇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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