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加快推动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尽快落地,确保在明年1月1日,广大参保人员能够如期享受到相关政策。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根据各自职责对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新增加的97种药品,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逐步建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备联动机制,形成长效。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优化流程、加快进度,组织企业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限将97个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及时组织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医疗机构根据协议规范采购。
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新版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加快调整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制定结算管理办法,保证新版目录及时落地。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