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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应按现行要求对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2019-01-08 16:55:29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国会计准则对商誉的处理方式可能发生调整?事关A股1.45万亿的商誉,未来是否将改用摊销方式进行处理?围绕这一话题的讨论,瞬间引爆资本市场。《每日经济新闻》对此曾做报道:《关乎A股1.45万亿商誉!减值或改摊销,上市公司并购将难“大手大脚”了》。

上周五,财政部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动态(2018年第9期)》,其中摘编了《关于咨询委员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部分议题文件的反馈意见》。此次咨询委员提出的观点认为,比起现行对商誉采取“减值测试”的处理方式,对商誉采取“商誉摊销”(即逐年增加费用,消化利润的处理方式)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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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出的这一判断引发各界猜测和关切。对此,1月8日,会计准则委员会官网发布一则说明解释称,近日,企业会计准则动态第9期刊登了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针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中的“商誉及其减值”议题文件的反馈意见观点摘编。

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说明强调:“这些反馈意见的观点仅是咨询委员们针对有关会议文件发表的专家研讨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现行要求对商誉做好相关会计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这一表态意味着现阶段我国会计准则对于商誉的处理方式还没有作出调整,将依旧按照现行规定采取“减值”而非“摊销”的方式。

“商誉”这一概念主要出现在上市公司并购领域。收购方支付的收购价与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差额就是商誉。上市公司为了获得某项资产,在进行并购时,往往会采取溢价的方式取得,这个过程就产生了商誉。

相比起“减值”方式,用“摊销”方式处理商誉有哪些优势?

对此,会计准则委员会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相较于商誉减值,商誉摊销能够更好地实现将商誉账面价值减记至零的目标,因为商誉摊销能够更加及时、恰当地反映商誉的消耗过程,并且该方法成本低,便于操作,有利于投资者理解,可增强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就是说,企业的业绩波动将更为“平滑”,不会出现因为突然进行减值测试使公司的商誉“一夜归零”,使其市值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如果采取摊销方式,可能对已经进行并购和即将推进并购的企业带来利空。

一位匿名注册会计师此前对记者分析称,对于已经有巨额商誉的企业,搞摊销是利空的,因为摊销之后,成本或费用提升,利润随之减少;而对于未来想要并购的企业,则需要进行测算和权衡,商誉摊销将会较大程度影响市场并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