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今年以来,珲春市继续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发展海洋经济、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年初以来,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珲春市扫黑办与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珲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分解表》,以周为单位分阶段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周周有重点、周周有主题,报道精准有力度。市扫黑办还对全市不合格的宣传标语进行全面清查,共清理、调整、撤换不合规条幅、展板、信息11条。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全市涉嫌5起恶势力犯罪集团、2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发生的行业、领域开展“无死角”监管漏洞排查7批次,查处娱乐场所监管部门失职失责问题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对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名下企业全面排查,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查处“涉案财产”问题流程。目前,已查扣涉案车辆3辆、手机33部、电脑39台,以及银行卡、手表等物品若干,违法所得现金215700元人民币。初步形成了“打伞、破网、断血”的高压态势,助推“打伞断血”工作深入开展。
为整治行业监管漏洞,珲春市自然资源、水利、林业、住建等部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普遍存在的非法采砂、采矿、强揽土建工程等行为,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理清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落实行业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切实解决行业监管缺位失位问题。及时对接市口岸办、人社局、环保局、文旅局、人民银行、联通公司、老龙口水库管理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执法办案部门共查摆行业监管漏洞10个,涉及行业监管责任单位7家,各行业监管单位对28份执法建议书全部提交复函,涉及案件的“一案一整治”工作已整改完毕。
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工作。上半年,市扫黑办共接收、核查线索举报157条,查结123条,重点督办两条涉黑涉恶线索,已对被举报人及涉嫌违法违纪人员立案侦查。截至目前,珲春市已成功打掉的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中,1个已判决完毕;4个已审理完毕,正在等待判决。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反馈问题清单,珲春市制定《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第二次工作对接会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全市42家成员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通过查找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同时,珲春市针对“违规建设‘假大棚’牟取征地补偿问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整治“假大棚”专项行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违规建设“假大棚”牟取征地补偿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桂英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整治信息,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广泛动员群众自行拆除。截至目前,市水利局已拆除“假大棚”6个,英安镇拆除“假大棚”32个,近海街道拆除“假大棚”37.7公顷。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站在新的起点上,珲春市将继续振奋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擎利剑斩除黑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努力争取更大战果,让各族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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