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近年来,珲春市委、市政府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据统计,珲春市现有常住人口27万余人。其中,妇女6.8万余人,0—6岁儿童1.3万人。现有有资质的助产单位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9个。全市现有妇幼保健人员213人。其中,市级妇幼保健人员94人,乡(镇)、社区妇幼保健人员40人,村级妇幼保健员79人,已形成健全的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珲春市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印发《珲春市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成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争创优质服务示范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市财政积极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先后投入339万元,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进先进设备和信息软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开办公益孕妇学校,全力做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
为加强妇幼卫生网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珲春市于2015年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组建珲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设妇科、儿保科、妇保科、计划生育科、健康教育科等14个科室,设备配备齐全,符合国家关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设备要求。2016年,开办了670平方米的公益孕妇学校,每周开展三次瑜伽课、一次理论课,引导孕妇及家属科学快乐孕育;成立医联体紧密型妇产儿科,聘请吉大三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专家长期进驻,开展诊疗服务,让全市妇女儿童不出家门即可享受到省级医疗,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危急重救治能力。
为强化日常监管,珲春市实行“平时指导督导、季度督导通报、年度全面评估考核”三项举措,确保妇幼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严把准入关,加强机构和人员的执业监管,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同时,规范业务流程,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签发、库存管理工作;强化核心指标落实,紧盯孕产妇死亡率、剖宫产率,严格执行孕产妇分级管理,落实高危孕产妇逐级上报、转院转诊制度,每半年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将巨大儿发生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努力降低剖宫产率。紧盯婴儿死亡率,加强婚前、孕前优生健康项目、孕产妇艾梅乙阻断项目管理,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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