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业文)11月15日,珲春市召开全面禁止生猪放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禁止生猪放养工作,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禁止生猪放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禁止生猪放养的通告》。
珲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指挥长刘林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林波强调,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禁止生猪放养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管辖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放养生猪信息普查录入、禁止放养、流动巡查、日常检查等工作。要将存在家猪野猪交叉传播风险区确定为重点区域,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员和村级防疫员作用,做到重点防控区域全覆盖监察巡查。放养生猪进行圈舍养殖后,各监管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管,对生猪调入调出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制度,督促养猪场建立完全的养殖档案,对进入生猪养殖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做好等级和消毒处理工作。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提高全市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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