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业文)7月3日,2019年珲春市总河(湖)长会议召开。安排部署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传达学习了2019年省、州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珲春市2015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议了《2019年珲春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吉林省商务厅副厅长,珲春市委书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玉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玉龙强调,自河(湖)长制开展以来,珲春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委要求部署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珲春发展海洋经济、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环境。
高玉龙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绿色发展理念记在心头、抓在手上,始终把治水兴水摆在突出位置,以超常之举、非常之功,狠抓河湖治理保护,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愿景;要切实把握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依法严惩,将治水与治村同步开展,统筹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良好的水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到位,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管水治水大格局。
珲春市领导李承哲、张国华、彭树海、陈广东、金桂英、吴贤哲、刘林波、朴成哲、王宝忠、潘云华、崔胜龙、赵勇、赵增峰、郭成喜、董志国、李剑波、朴珍舜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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