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珲春市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战略,切实堵住“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盲区,确保上半年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今年,珲春市委、市政府将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在对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科学规划中,对食药安全的考核权重超过2%,并以目标责任为基准,以完成时限为红线,对食品安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专项督查,采取每季度一反馈的模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相关部门拧成一股绳,形成多方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引各方的主导作用,明确42个成员部门事权划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位,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发挥部门间“1+1>2”的力量;市市场局联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校园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对全市34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市农业局出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有效化验蔬菜、水果300余份,农药残留总合格率达97%以上。市牧业局开展瘦肉精监测35批次,抽检“瘦肉精”2000余次,无害化处理生猪596头,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30余家次。市水利局对15家水产养殖户、10家农贸市场商贩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市公安局共查处各类涉食品、药品案件5起,取保候审6人。
珲春市织密食药安全监管“防护网”,“规定动作”稳中求进。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26项,检查食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283户次,现场指导不规范行为1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62件、咨询1500余件。药品不良反应评价46件。食药案件共立案9件,罚没款共计66442.1元。严把现场审核关,完成食药生产经营单位验收334户。开展新年祈福节等5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处理疑似食物中毒事件4起。完成第三方预包装食品抽检15批次、食品快速检测3664批次,合格率达100%。实现白酒小作坊风险检测全覆盖以及持证率100%。完成量化餐饮企业1190家,量化分级企业公示率达100%,其中市A级企业达66家,稳居全州之首。全市“阳光厨房”改造数量1084家,占全市餐饮企业80%以上,其中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00%完成“阳光厨房”改造,远超出省平均水平。稳步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划分,进度已超出计划50%。2018年,全市食药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蝉联全州第一。与此同时,“创新动作”力争突破。珲春市本着确保7大类新下放食品生产许可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在企业筹建期间提前介入,服务指导生产企业12户次,其中实地帮扶1家企业获得速冻水产生产许可,1家企业获得全市首个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资质,今年预计为企业增加产值上亿元。
在“智慧食安”建设进程中,今年,珲春市配备食品快检车,以“流动实验室”的身份,深入百姓生活,为珲春市积极防范食品领域安全风险增添强劲技术支撑;全市配备了29台PAD电子终端设备,分别用于基层食品溯源追踪、风险测评等日常监管和水产品园区智慧监管,实现“互联网+行政监管”,有力提升基层执法效率。珲春市将宣传教育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等进行约谈培训5次,签订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安全主体责任书与不为“非法会销”提供场所租赁责任承诺书200余份。珲春市为全市中小型餐饮单位制作18500个“文明餐桌”宣传桌牌,订制发放2000份创食品安全城宣传海报。在超市张贴印有食品安全标语的海报60余张,悬挂吊牌55个、KT展板11个,8家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公示栏实现全部上墙。
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珲春市将食品安全知识送进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网络,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材料33775份,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55次,举办专访、讲座41次,受理并解决投诉举报7件,线上发送信息5410条,播放各类公益广告19次,张贴宣传画1569张,制作展板86个,制挂标语1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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