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月)今年以来,珲春市民政局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切实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上半年,该局共发放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3283.7万元、城乡低保资金3072.6万元、城乡特困资金173.5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35.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8.9万元、社会救助金17.7万元;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对全市121户低保及困难对象减免丧葬费用9.64万元;审批3家居家养老幸福大院,办理结婚登记818对。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出台《珲春市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珲春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起草上报《关于支持珲春市建设50万-10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建议》;对全市200余个街路牌进行维护;完成219家社会民间组织的注册登记、备案。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村级“两委”前科劣迹大排查工作,对社会民间组织进行排查走访,对9家殡葬用品商店进行了4次检查。对8家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发布撤销公告,对3家未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责令整改,将1家疑似非法传销机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取消了17个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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