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5月31日讯(记者何琳娣 实习生高保林)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近期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张焕秋、贺东平带队,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今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金振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金振吉指出,此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更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大工作部署的需要,是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需要。要通过检查把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完成好全国人大交给的任务。
金振吉要求,检查要强化专业性,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的作用。要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把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吃透学好。要形成直面问题的检查报告,做到问题发现准、原因找得准、建议实实在在。要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做好准备,提出的问题要反映真实状况、体现流域特点。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要做好跟踪反馈,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职,为打赢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人大力量。
张焕秋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委会秘书长常晓春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