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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04-28 16:07:05来源:中国吉林网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12月27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推进水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3方面、12类、67个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双组长”“双包保”“三督”“三本账”等方式方法,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67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2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稳步推进中,我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吉林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旗帜鲜明地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上压倒性的战略位置,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机遇来抓,高位统筹、聚焦重点、精准管理、跟踪督办、严肃追责,全力推进督察整改落实。

(一)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提前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全面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省领导以上率下,高位推进整改落实。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先后100余次作出批示,10余次到现场督导,20余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指导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督察意见反馈后,巴音朝鲁同志当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提出非常明确和严格的要求。景俊海同志在2018年1月3日履职次日就召开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提前启动问题整改。2018年2月1日至2日,巴音朝鲁、景俊海同志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8年2月23日,景俊海同志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全省上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只争朝夕,从严从实,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018年3月26日至28日,巴音朝鲁同志赴通化市和白山市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研,并在白山市召开专题会推进整改工作。景俊海同志赴辽源、四平和公主岭等地实地调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3月30日,景俊海同志召开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18年4月8日,景俊海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东辽河污染治理工作。2018年5月15日,景俊海同志深入长白山国际度假区违规建设别墅整改现场检查督促拆除工作,实地了解进展情况,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2018年5月17日,景俊海同志公开约谈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2018年5月30日至31日,巴音朝鲁同志到四平市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东辽河流域治理情况进行调研。2018年6月6日,景俊海同志到四平、辽源调研,沿河巡察、现场督战东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2018年6月14日,巴音朝鲁同志到德惠市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6月11日至12日,连续召开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巴音朝鲁同志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和超常规的办法,坚决打赢环保督察整改这场硬仗,提出“五个一律问责”的严格要求。景俊海同志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7月13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全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议,强调坚决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2018年8月14日,景俊海同志到辽源市调研,并召开全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2018年8月27日至28日,巴音朝鲁同志到白城、松原两市调研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2018年9月10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9月12日,景俊海同志到长春市和吉林市实地调研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污染整治情况。2018年9月18日,景俊海同志在前期批示要求省政府督查室会同11家省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召开省政府党组2018年第23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高尔夫球场彻底清理整治、再次现场验收工作。2018年9月27日,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由景俊海同志主持,巴音朝鲁同志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时限要求、强化追责问责、强化保障措施,坚决完成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018年9月30日,景俊海同志召开省政府党组2018年第25次(扩大)会议,研究查干湖生态保护治理工作,要求编制专项治理规划,理顺体制机制。2018年10月2日至7日,景俊海同志到长春市富强水库、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吉林市星星哨水库和长春市莲花山暗访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责成所在地政府研究对策,加快整改。2018年10月9日,景俊海同志到德惠市调研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要求下大力气推广秸秆还田等新技术,严禁秸秆露天焚烧,防止加重污染大气。2018年10月16日,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期间,景俊海同志到松原、辽源代表团参加讨论,对查干湖保护、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加快整改。2018年11月14日,景俊海同志到集安调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调要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切实保护好蓝天绿水青山黑土地。2018年11月19日,巴音朝鲁同志到四平市,专题调度、现场督办东辽河流域治理。2018年11月27日至28日,景俊海同志到长岭县、双辽市调研,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2018年11月28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2018年第25次常务会议,11月29日巴音朝鲁书记主持召开省委财经委员会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查干湖治理保护规划(2018-2030年)》。2018年12月6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打造优美整洁文明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12月30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2018年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强调要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治理,合理布局建设污水处理厂、蓄水池和湿地,完善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督导、严管重罚,全力改善水质。2019年2月12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2月25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2019年第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生态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等。2019年2月26日,景俊海同志深入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调研秸秆露天焚烧每日监测等项目进展情况,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3月1日,巴音朝鲁同志、景俊海同志到生态环境部沟通对接工作,推动具体问题解决。2019年3月22日,景俊海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调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按照省委常委包保地区、省政府领导包保行业的“双包保”制度,各位省委常委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都分别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调研、实地踏查等方式,对包保地区和部门开展调研督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同志也分别从各自领域积极参与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都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聚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聚焦重点问题。吉林省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长白山高尔夫球场和违建别墅问题、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为重点,集中全省力量,不讲条件,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

完成长白山高尔夫球场和187套违建别墅拆除。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专程赴现场督战。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白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积极协调企业,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省委责成省纪委成立调查组,坚决配合中纪委依法开展执纪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拆除工作,省市县协调联动、合力攻坚,企业、业主配合协商拆除,做到了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截至2017年11月10日,高尔夫球场经营活动全面停止,宣传设施以及供水、发球台、发球器等设施全部拆除,所有沙坑全部填埋,球场特征和功能彻底消除。截至2018年6月28日,违建别墅全部协商拆除。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东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巴音朝鲁和景俊海同志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多次到辽河流域督战水污染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制订了《联合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措施、责任分工。成立了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建立了省政府统筹推进,省直部门与地市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编制实施了《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确定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环境监管等4个方面242个项目,其中2020年年底前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项目130个。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86个(总投资89.08亿元),省级筹措2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推进河道内耕地退耕和河岸生态修复,加速推进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专项督察,实施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围绕非法采砂、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固体废物等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了辽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辽河流域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19年1-3月,6个国考断面除1个因断流未监测外,已有4个断面消除了劣V类。

同时,全面整改石头口门水库等水源地存在的鱼塘养鱼换水、水源地围网破坏和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鱼塘围堰已经拆除清理完毕,与水库彻底打通实现退渔还库。莲花山度假区四家乡杂木村破坏围网已经封堵完毕,在此基础上对围网破坏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破坏点进行了封堵。健全了巡湖守护机制,划定40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坚持全程精准管理。吉林省建立并严格实行高位推进、精准管理、预警督办、跟踪问效等“四项机制”和领导包保、清单管理、定期调度、销号验收、通报预警、督查督办、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等“八项制度”,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链条精细化管理。将67项整改任务落实到12个地区和55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强化“三本账”管理。建立了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三本账”,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以反馈问题一个“点”为基础,通过举一反三,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线”上的问题。在“线”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巩固成效,进而从“面”上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做到解决一个、带动一批、治理一片。

强化跟踪督办。省委、省政府每月召开整改推进会议,省督察整改办公室每周调度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并通过发放问题确认单、预警函、督办函等形式及时交办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目前,共下发问题确认单29份、预警函45份、督办函29份。省政府对8个地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落实。

强化省级督察。从2018年6月21日至8月16日,省委、省政府成立4个督察组,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重点,分三批对全省12个地区进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共交办案件6505件,目前已办结5987件,责令整改2119家,立案处罚330家,限产停产110家,查封扣押16家,关闭取缔51家,立案侦查57件,刑事拘留8人,通报19人,诫勉22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23人,纪律处分42人。

强化实地核查。省委、省政府对督察整改先后组织4轮现场核查,实地核准整改进展。2018年4-5月,省督察整改办公室对12个地区全面进行了实地核查。2018年6月中旬,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20个省直单位开展督查。2018年9月初,省督察整改办公室组织14个督导部门对所负责的督导任务逐一进行督导检查。2018年10月中旬,省督察整改办公室组织15个省直部门对各地整改进展情况联合开展复查复核。

强化销号验收。明确整改销号标准和流程,坚持整改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自行组织现场验收,省督察整改办公室对上报备案的销号台账进行审查,并组织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强化信息公开。在“一报一台一网”等主要媒体开设了“保护环境立行立改”专栏。截至目前,省级“一报一台一网”共专栏刊播、发布整改新闻567条,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形成良好的督察整改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肃责任追究。巴音朝鲁同志和景俊海同志高度重视环保督察责任追究工作,多次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审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在2018年6月全省督察整改推进会上,巴音朝鲁同志提出“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一律问责;‘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未达到目标效果的,一律问责;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一律问责;被实地督导检查、督察督办和‘回头看’发现严重问题的,一律问责;实地督导检查和督察督办时被发现和指出问题,但没有整改的,一律从严问责”的要求,不断强化环保督察“有责必追”。景俊海同志要求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的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陶治国多次作出批示、多次召开会议,亲自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工作。中央环保督察以来,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共问责19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0人、乡科级干部453人、科员级干部1357人。对督察组移交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共问责处理17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53人,县处级干部9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次,诫勉谈话53人次。

二、坚持动真碰硬,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地生效

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动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决推动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合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不断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在吉林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明确将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落实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作为未来五年的重点任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加快打造“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作为吉林振兴发展的行动指南。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省委、省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定期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人大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检查。省政协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开展视察调研,为生态环保工作建言献策。严格执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资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省委书记和省长共同担任全省总河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河长,松花江等“十河一湖”设省级河长,分别由11位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共落实16395名河长,其中各级总河长364名、河长16031名。成立了省河长制办公室,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19个部门作为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详细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治水新格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环保工作的频次明显增加。各市县纷纷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初步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围绕环境整治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资金投入。2018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2.7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2019年省级财政又安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亿元。2018年省级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规模也由2.73亿元增加到3.5亿元,增长28%。加快推进长白山开发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省级已筹措拨付基础奖补资金33.7亿元,其中国家10亿元,省级23.7亿元,已开工项目69个,完成投资18.97亿元。

(二)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在东北三省视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更好支持生态建设和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为新时代保护生态环境和坚持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吉林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统筹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发展建设,加快打造“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编制了“1+13”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举措,谋划了3000多个重大项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定不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发展建设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按照《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科学划定全省县(市)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了生态红线划定。全面建设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打造国家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优化城镇体系;全面建设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壮大特色资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全面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区,加快推进河湖连通等工程,打造绿色能源基地和草原生态“名片”。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深入实施“四大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积极化解重点行业过剩产能,统筹推进火电、水泥、玻璃、电解铝等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2018年累计退出煤炭产能215万吨,取缔2家“地条钢”企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无人机、机器人、碳纤维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采取重点地区减量替代、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措施,强力推动煤炭消费减量。加快推进“气化吉林”工程建设,全省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3115公里,县级以上城市燃气管道覆盖率和城镇人口气化率均达到70%以上。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115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提高到39%。

有序发展循环经济。围绕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进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生产,有效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节能环保产品,努力从源头上推动吉林经济实现绿色转型。

(三)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3个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加快解决水、生态、大气领域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解决水污染问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突出辽河、饮马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明显滞后、“水十条”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采取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综合措施。截至目前,我省松花江、辽河重点流域5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已达标(一级A排放标准)47座,其中松花江流域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有41座(含6座通水试运行),辽河流域内现有6座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99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90处。全省列入2018年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的118个问题全部完成。2018年完成1893户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全省已累计完成禁养区内2154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开展清河行动,针对清理河道垃圾、非法采砂整治等开展10次督导检查,以“一河一单”等方式督办河长,累计下发督办通知单72份,2018年全省累计清理河道垃圾172.84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内违章建筑1061处。

着力解决生态破坏问题。统筹实施西部河湖连通、东部天然林保护、中部黑土地保护、松花江流域综合整治、海绵城市等重点生态工程。启动了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8年,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排查出的3376个问题点位已整改完成3207个,整改完成率为80.7%。组织开展了大美草原守护行动,共恢复草原植被1679公顷,在向海保护区、波罗湖保护区分别开展退耕还湿1000公顷和400公顷。完成“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建设12万亩、沙化土地治理30万亩、林地清收还林60万亩、矿山生态恢复治理67公顷。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参地清收还林,已清收参地7328公顷,还林7295公顷。国土、环保、林业、水利、住建、文化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在不宜设置矿业权区域设置矿业权,全面停止保护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活动。

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印发《吉林省2018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吉林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试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秸秆离田、全天候检查、市级巡查、量化问责等十项机制,形成了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秸秆“五化”和收储运体系建设,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200万吨以上。不断强化煤烟型污染治理,全省1071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整改。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省28台30万千瓦以上机组除2台计划关停外全部完成改造。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地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是国家实施空气质量严格监管考评以来最好水平;重度以上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36天;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

(四)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深入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加大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力度。2018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18件,罚款总额1.62亿元,4个配套办法案件607件,其中,按日计罚20件,查封扣押286件,停产限产142件,移交公安机关159件。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直接查办处理重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30件,下达罚金581.25万元。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环保整治行动。共破获各类涉林案件477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136人,收缴木材2453立方米,收回林地470公顷。不断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原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8年,全省移交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49个,移交适用刑事犯罪案件10个。截至2018年年底,221起破坏草原涉刑事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由公安部门办理83起,由畜牧部门办理138起。省检察院移交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线索859件,各级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391件,对回复期届满、行政机关未完成整改、符合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提起公益诉讼9件、拟起诉5件。

(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以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和保障问题整改,着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省委、省政府明确打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五个保卫战。出台《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形成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产业、新动能、新模式。出台《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吉林省辽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细则》,建立了上下游断面水质超标“罚款赔偿”和水质达标“奖励补偿”机制。

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方面,出台我国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在起草制定《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着手修订《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印发《吉林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试行)》。制定《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治理规范化水平。

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方面,印发《吉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统筹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印发《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年)》,提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主要任务。出台《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出台《吉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和《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加快推进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出台《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治理。

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方面,修订《吉林省市(州)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增加生态文明类指标权重。印发《吉林省辽河流域治理单元划分方案和考核办法》,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压实。印发《2018年吉林省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推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印发《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督促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印发《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体系方面,印发《吉林省关于完善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印发《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健全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投入保障机制。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意见》《关于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的意见》,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制定《吉林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方案》,指导属地政府与保护区矿业权人签订退出协议,为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提供政策保障。

三、坚决对标对表,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虽然我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省整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让吉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的重大判断,坚决有力、扎实有效地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守住生态底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持续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继续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挂图作战、抓紧推进、尽快完成。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出合格答卷。

(三)聚焦重点领域,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5个保卫战,深入实施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3个三年攻坚作战方案,重点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突出和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问题,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吉林样板”。

(四)加快绿色转型,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吉林的生态优势作为吉林振兴发展的最大优势,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坚定不移走具有吉林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过剩产能,加快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全面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实现吉林高质量发展。

(五)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责任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技术标准体系、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连续性,构建全要素、全方位、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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