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关于查处净月区一男子向电梯按键恶意吐痰违法行为的通报
2月9日8时许,网上媒体报道,净月区一男子在位于净月旅游开发区的远洋戛纳小区居民楼乘坐电梯时,不佩戴口罩并多次向电梯按键吐痰,在网上引起热炒。
接到群众举报后,长春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立即向净月开发区公安分局下达指令,属地玉潭镇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现场走访和调取视频监控,当日15时许将该男子找到并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胡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玉潭镇派出所依法对胡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协调中日联谊医院对胡某进行脱氧核糖核酸检验,确认其不是新冠肺炎感染者,亦非疫情密切接触者。
打好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全体市民戮力同心,协力共担的工作大局,也是对每位市民道德素质、法治精神的综合检验。警方正告:持正品行操守,勿行犯众之举,否则,必遭人指谴责,必受法律严惩!
长春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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