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时政要闻 >

到2020年吉林省将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20项以上

2019-01-25 15:05:06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吉林省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20年,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20项以上,基本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吉林省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结合更加紧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撑作用更加显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通知》称,吉林省将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在工业能效标准方面将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重点耗能企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达标。加快制修订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煤炭和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以及锅炉、窑炉、风机和水泵等高耗能设备节能监测及能效评价标准,逐步形成覆盖生产设备节能、节能监测与管理、能源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耗能特种设备企业节能技术标准的自主研制,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照明产品能效标准的制定。在能源领域节能标准方面,将围绕能源结构优化、高效利用和循环开发,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标准研制,建立能源与环境和谐发展的节能标准体系。在建筑领域节能标准方面,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健全和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适时制修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在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标准方面,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促进居民绿色出行。在流通领域节能标准方面,将加强商贸零售业能源管理体系和绿色商场等标准制修订,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抑制不合理消费。在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标准方面,将加快制修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能源审计、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等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在农业领域节能标准方面,将加快制修订省柴节煤灶炕等农村生活节能以及农作物秸秆能源化高效利用等相关技术标准,引导农业农村节能低碳生产和消费。

《通知》明确,吉林省将严格执行能耗标准,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为依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以强制性能效标准和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为依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和能效标识制度。新建城镇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标准》。同时,创建节能标准化示范试点、推动实施推荐性节能标准、加强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

另外,吉林省还将加大节能标准经费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节能标准化工作经费,用于节能标准研究、制修订、宣传贯彻、实施效果评估、监督检査、人才培养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支持节能标准创新和节能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加大节能标准化科研力鼓励各地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节能标准化工作经费,用于节能标准研究、制修订、宣传贯彻、实施效果评估、监督检査、人才培养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支持节能标准创新和节能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强化节能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对基层节能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节能标准化培训,提高各类用能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学标、贯标、达标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