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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01-18 16:02:15来源:珲春示范区网

一、议案情况

按照本次大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16日上午11时,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件。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建议将邰伟鹏等13名代表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图们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主要理由如下:

(一)案由充分。《议案》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东北(吉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紧迫性、实效性等角度提出加强图们江防护林建设,深度切合我市实际和长远发展大计。我市地处图们江下游,由于江面空旷、封冻时间长、对岸植被稀少、风力强劲等因素,春秋和冬季风沙波及珲春一镇两乡四个街道,特别是英安、三家子一带危害较重。在外来沙尘的作用下,我市空气质量每年都有短时爆表天气出现,图们江防护林建设亟待加强。

(二)案据合理。《议案》紧密结合维护图们江生态安全和保障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生态保护工作现状和需求,对加强图们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分析。一是加强防护林建设,能够加快城乡绿化进程,推动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是美化人居环境、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区、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防护林建设,充分发挥其护堤固坡、保持水土、保护农田、抗御风暴潮和有效促进农业安全的作用,对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加强防护林建设,有助于我市探索生态经济化、全域化、景区化转型升级,对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发展旅游产业,树立珲春良好外部形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方案可行。《议案》当中提出的工作方案, 是在代表多次实地调研走访,较为翔实地掌握目前防护林建设的现状和困难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一是尽快编制珲春市图们江生态防护林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防护林建设资金纳入图们江沿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等工程预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生态优先、讲求实效”,注重推广优良树种和保持树种多样性,做到山、水、田、路综合治理。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爱绿、植绿、护树”的自觉意识,形成全民绿化的新格局。

上述议案,大会闭会后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或决定,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议情况:

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6件,根据《珲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列入本次大会代表建议范围,对内容相近的代表建议进行了整理合并。整理后的代表建议共52件,其中,属财经方面的17件,农林水方面的5件,城乡环资方面的1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件,民侨外方面的4件,政法方面的7件。根据《珲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大会秘书处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梳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