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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基础教育大事件盘点

2019-01-25 15:31:00来源:安徽青年报

核心提示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2018年是我国教育奋进的一年,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顶层设计的关键一年,更是我国教育事业突破性的一年。回顾这一年,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既成绩斐然,又温暖人心。

全国教育大会召开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上深入分析研究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教育事业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为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各项工作,9月14日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部署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各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于2019年5月底前召开本地教育大会,研究部署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三十条,《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启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推进教育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结合国家“互联网+”、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任务安排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要求,2018年4月13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的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让教育信息化更好服务于师生和教育管理工作。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

2018年8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作《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主要目标是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使得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大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等问题的出现。为遏制现存问题,并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2018年2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下文《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规范使用中小学教学用书

为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2018年4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关于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实施六·三学制地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原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三科教材地区的三年级和九年级使用统编三科教材。实施五·四学制的地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六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五·四学制教材。初中历史课程起始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五·四学制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全部使用统编法治专册教材。

其他年级,可根据《2018年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和本地教学实际,确定使用统编三科教材进度。尚未使用统编教材的年级,应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此外义务教育一、二年级使用审定通过的增编小学科学教材,三至六年级使用现行教材。因修订审查工作尚未全部结束,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