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省本级“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466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41万元,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5447万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61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41万元,下降1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3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85万元,主要是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购置更新交警巡逻等车辆。
二、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
1、2019年预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242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及其所属1173个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2、2019年预算数据已剔除自2019年起上划中央原地方税务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额度2839万元。
3、2018年省本级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目前正在审核汇总,待按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9年长春市市级“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长春市财政局汇总,2019年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9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629万元,下降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615万元,比上年减少91万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等因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557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8万元,下降9.0%。公务用车购置800万,与上年持平,专项用于执法用车的更新。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市级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本年公车购置经费主要是执法车辆更新费用。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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