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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再度回应“南方养老金救济东北”:并非将南方利益无偿给北方

2019-01-22 12:55:03来源:金融界网站

  今日午间消息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微头条回应称,关于中国社保体系中基本养老金实行“全社会统筹”的话题,引起了较广泛的注意,但从网上议论看,误解很多。

  贾康解释称,基本养老金调剂使用,也更不是“无偿调拨”的关系,并非将南方利益无偿给北方,把“统筹”中的资金调剂功能,错误理解为“拿南方的利益无偿给北方”,“自己账上有余钱就被要求支援隔壁老王”,是没弄明白“从蓄水池中轮流取水用水”与“无偿调水”的根本区别。

  此前,贾康支招用南方多年的滚存结余养老金调到东北救燃眉之急,同时也就可以降低缴费标准,回应企业和社会有关的“降负”诉求。

以下为贾康补充说明:

  关于中国社保体系中基本养老金实行“全社会统筹”的话题,引起了较广泛的注意,但从网上议论看,误解很多,在此进一步说明如下:

  1.我国企业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金早就有“统筹”,这不是个人想不想交钱的问题,实情是已一直在交。

  2.这个统筹体系的突出问题是缴费标准高(世界范围内几乎为最高),而统筹层次低,最多只做到省级统筹(近年刚有一点儿“中央调剂金”)。缴费多、统筹层次低(“蓄水池”小而分散)两者之间,存在着互为消长的内在联系,是应当克服的局限性和弊病。

  3.不论怎样统筹,是在市级、省级,还是提升到全国,缴费者在退休后领取时的受益标准(领到多少钱)都是要按规则执行、受法律保证的,并不因为我所倡议的“蓄水池升级,使南方滚存结余可调到东北解燃眉之急”而改变。每位具体的养老金领取人,拿到的这份钱仍是按法定标准,既不会多,也不会少。

  4.统筹层级不同,差别只在于:大家缴费共同形成的“蓄水池”,其“共济”功能高低不同,如统筹到全国,共济功能最高——马上会表现出来的好处,是国家规定的每个人缴费的标准,将因此有望调低,这就可以变成实实在在的企业与员工的“减负”了。

  5.如只说广东,在省内统筹的情况下,蓄水池内的钱也肯定是要调剂使用的,比如蛇口职工交的钱如入了蓄水池,便可能调到韶关用,这与我说的广东人缴的费,调到东北用,是同一种机制,只是范围和功能强弱之别。不同时间段上,“共济”机制起作用时,资金调剂的走向,会随各地劳动人口与退休人口比重的相对变化而有所改变。关键在于,这个蓄水池中,始终要有足够用的“水”(所以也应积极考虑以国有资产收益等来补充)。

  6.这种调剂使用,并不是“借”与“还”的关系,是以共同基金,于动态中如何保证所有参与者(缴费人)达到需使用年龄(退休时),能满足其领取领取标准的问题。

  7.调剂使用,也更不是“无偿调拨”的关系。把“统筹”中的资金调剂功能,错误理解为“拿南方的利益无偿给北方”,“自己账上有余钱就被要求支援隔壁老王”,是没弄明白“从蓄水池中轮流取水用水”与“无偿调水”的根本区别。

  8.我这个提升“统筹层级”的建议,与“以国有企业资产收益支持社会保障体系运转”的建议,并不发生矛盾,两者都被中央文件所肯定,可以、也应当同时使用,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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