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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化两名干部被查 | 四平原政法委书记孙艳军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9-01-09 10:06:09来源:吉视网

四平市原政法委书记

孙艳军受贿案一审宣判

1月8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四平市原政法委书记孙艳军受贿案,对被告人孙艳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孙艳军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孙艳军在担任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9704万元。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艳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孙艳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揭发他人犯罪,构成立功,且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长春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志华被查

据白山市纪委市监委消息: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肖志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白山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肖志华简历:

肖志华,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吉林九台人,1980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2008年9月,任九台市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9月,任九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8月,任九台市副市长;

2015年8月,任长春市九台区副区长;

2016年8月,任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年9月,任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通化市审计局局长杨辉被查

据通化市监委消息:通化市审计局局长杨辉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杨辉简历:

杨辉,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大学学历。

1998年6月,任通化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2001年9月,任通化市财政局副局长;

2016年8月,任通化市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