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珲春热线 >> 珲春旅游 >> 出行宝典 >> 正文
 
        ★★★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旅行社质量保重金暂行规定  
 
 
 
  作者:未知 来源:搜狐旅游 人气: 时间:2006-10-5 12:19:45  
     
 

(1995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局长令(第1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施行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衽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待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施行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预交旅行费损失;

  (4)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各类旅行社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数额如下:

  (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经营这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

  (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

  (4)特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第四条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撮管理费。

  第五条保证金的管理衽“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执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各级党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赔偿的决定。

  第七条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有关的旅行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鼾。

  第九条保证金的管理情况应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开颂结果: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下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旅行社业务;

  (3)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珲春旅游,更多资讯在这里

 
 
     
 
特别声明:本文不代表本站观点。

 旅游录入:白雪红枫    责任编辑:白雪红枫 

 
     
   
     
 
  • 上一篇旅游:

  • 下一篇旅游: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一批俄罗斯客人在珲

    浙江温州商会考察团

    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

    吉林市政协主席曲国
     
     
     珲春企业  珲春商业  珲春旅游
     [商务信息]隆重推出5元广告计
     [商务信息]常年招收韩国、日本
     [商务信息]急招赴韩国中文讲师
     [企业新闻]吉兴牧业迈出国门展
     [企业新闻]珲春风华制衣向四川
     [宾馆旅店][组图]珲春昆仑宾馆
     [特产专卖][组图]东北亚旅游纪
     [宾馆旅店][组图]珲春灵宝商务
     [鲜花礼品]珲春艺丰鲜花工艺品
     [鲜花礼品]珲春市蝶恋花鲜花店
     [珲春风光][视频]大潮涌动图们
     [旅游资讯]珲春立足区位优势发
     [旅游资讯]高山花园宛如仙境,
     [旅游日记]无限风光观不尽——
     [旅游日记][组图]如侠客般行走
     
     




     
    珲春旅游
      最新热门
       
      最新推荐
       

      珲春风光


    车大人沟河畔美丽的夕

    游憩码头日落

    野生水鸟

    五家山风光

     [视频]大潮涌动图们江
     车大人沟河畔美丽的夕
     [视频]中国珲春宣传片
     [视频]锦秀珲春宣传片
     游憩码头日落
     野生水鸟
     五家山风光
     图们江风光
     水流峰
     安重根故居
      ·阿里妈妈,帮你实现网络赚钱梦,流量变成现金!
    ·注册阿里妈妈赚广告费
    ·阿里妈妈再掀疯狂采购风,网站广告位严重告急,急召天下站长
    Copyright (c) 2006-2008 http://www.infoh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联系:0433-7595908 | 13009098175 | 站长:白雪红枫 QQ:9862259 | 明珠互联 QQ:307588955 | 珲春QQ群:9131315

    珲春热线 版权所有 珲春市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科主管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吉ICP备06004814号 电子证书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互联网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