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制监察科接到举报,对延边佳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孩子”精品活性乳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活性乳是盗用批准文号销售。该所提醒家长告诫孩子不要在市场及学校附近商店购买该牌产品。
4月初,该所接到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移送了一份群众举报案件,称延边佳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孩子”精品活性乳有质量问题,该公司曾在安图县生产“好孩子”精品活性乳,去年6—7月份停产后,转到延吉市,继续用原包装生产销售。并且在延吉市早市及各流通领域销售。
4月11日,法监科监督员收到在延吉市某中心小学一食品商店内出售该产品的消息,并立即赶赴现场,当场遇于是一名送货员张某送此产品。经过监督员了解,该产品在安图县内生产,其“卫生许可证”号为:(2002)第A0429号,该产品通过配货方式送往延吉销售。但从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该卫生许可证号是盗用的,在安图县辖区内没有延边佳力乳业有限公司存在。其产品包装上标示的厂家地址:延边安图明月路安全胡同49号,也并不是该厂家所在地。而且送货员向销售方所提供的产品说上的有关厂家及其产品的相关资料都是虚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延边佳力乳业有限公司没有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而且盗用卫生许可证号,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该产品仍在延吉市部分流通领域销售,希望全市各流通领域经营者不要出售其产品,广大消费者见此产品不要购买,有知情者及时与电话2914062联系,以便依法对其进行彻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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