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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珲春海关获悉,近日,一名外籍旅客走私虎骨骨骼46块(段)入境,被珲春海关驻长岭子办事处查获。
7月29日上午9点多钟,珲春海关驻长岭子办事处关员在对俄罗斯进境旅客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外籍男性旅客神色慌张,准备选择绿色通道通关,遂要求该旅客将行李放入X光机检查。通过X光行李检查机图像的观察和分析,关员发现了该旅客行李包中有疑似骨头的物品,此时该旅客神色显得更加慌张,现场带班科长立即派两名男关员将这名旅客带到办公室进一步询问,最后该旅客承认包里装的是虎骨。8月12日,经哈尔滨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所查获的物品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虎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虎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属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99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明令停止生产含虎骨成分的药品和其他制品,禁止虎骨及其衍生物的国内和国际贸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携带、邮寄虎骨进出国境。(特约记者 金江水 通讯员 王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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