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楠)7月22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得龙在州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和州翻译局等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到珲春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李得龙在听取了珲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金虎彬关于珲春市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对珲春的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李得龙指出,珲春市委、市政府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认识高,抓的得力,创新意识强;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主动,充分发挥了自身作用。李得龙说,珲春市在贯彻落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媒体的作用,提高了市民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同时对市区街面的文字使用情况做到了跟踪调查,进一步强化了语言文字的管理。
此外,李得龙对珲春市的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希望,他说,珲春市要进一步加强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力度、宣传力度,完善管理机制,继续营造良好的朝鲜语言环境。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明玖、副主任郎永胜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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