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农村结构调整的深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表面情况看,税费改革后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直接原因是乡村收入明显减少。但从深层次分析,主要还是农村经济薄弱,乡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从而使农村基层组织缺乏为民办事的能力基础,使农村基层政权运转遇到了难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稳定,乡村为群众兴办公益事业也遇到困难。创新工作方式,化解新的矛盾,成为了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村级自治能力,增强基层组织发展经济后劲。
当前而言,农村税费改革后,除了上级一点转移支付外,村里没有了任何经费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村级组织要维持正常运转,必须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减员,一手抓增效。一是尽最大可能地实现村级减员。坚持改革和创新精神,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从“选优、留住、提高、用好”入手,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力争做到:选任渠道要“宽”,从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导向看,必须突破地域界限和身份限制。教育培训要“活”,切实增强乡村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岗位实用技能。激励保障要“实”,按照县、乡两级财政统筹的原则,对村组主要干部,推行按贡献定报酬的制度。我县按照1000人以下的村,配置村干部3人,1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最多不超过5人,并且要求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的原则,全县共精减村干部职数1075人,减少专职村民小组长4800多人,其责任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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